前段时间,一位网友告诉记者,他在涂有油漆的道路上看到哈罗共享自行车的座位和QR码。
另外,座位也被写成:“坐在上面的人是SB,哈哈”。
好的汽车座椅上的油漆太烂了。
不用说,有文化的人永远不会选择这辆车来骑。
首先,在骑行时,汽车安全座椅上的裤子被涂上油漆并弄脏。
一条裤子也没用。
其次,上面的文字很清楚。
谁会是“愚蠢的”?在汉中,共享自行车(轻便摩托车)的恶意破坏越来越多,就像前一段时间,在汉台区兴汉路和宜州路的人行道上,数十名美团共享轻便摩托车的座位被锋利的武器割伤了。
情况太糟了。
我不知道谁是如此“可恨”。
“共享的自行车(轻便摩托车)。
在我今天看到的共享自行车中,犯罪分子在座椅上喷涂了白色油漆,还在车门锁上的QR码和在车把上的QR代码喷涂了白色油漆。
通过这种方式,这辆自行车已经喷涂了白色涂料。
罗的共用自行车已完全报废。
如果没有QR码,即使有人想成为“愚蠢的人”,也无法将这辆自行车解锁。
因此,破坏分子的行为确实令人作呕。
实际上,这种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共享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
共用自行车的销毁是故意破坏公共和私人财产的行为。
蓄意破坏公共,私人财产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销毁共用自行车可能违反《刑法》中故意毁坏财产的罪行。
故意毁坏财产罪,是指故意大面积或者在其他严重情况下故意毁坏或者破坏公共或者私人财产的行为。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际上,在汉中有很多人为破坏共用自行车的现象,例如用自己的(我亲眼所见)更换共用自行车的锁,或者长时间占用共用自行车。
并用链锁锁住自行车。
您可以自行骑行,这样其他人就不能骑行了。
通过从自行车上卸下配件并将其放在车上,例如铃铛,车把等,我已经看到许多这种现象。
汉中有句俗语:“夜漫长,遇鬼”。
我希望那些总是喜欢破坏公共财产(共享的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的犯罪分子会尽快停止,否则,他们将在被抓住时后悔。
向上。